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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川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

发布日期: 2024-05-07 11:06 来源: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日报

临川法院发出《家庭教育令》

督促家长“依法带娃”

近日,临川区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案件中,向非婚生子的母亲下发《家庭教育令》,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饶某与孙某于2020年未婚生育一子,后二人因感情不和长久分居。因饶某长期未探望照顾小孩,且拒绝支付任何抚养费用,孙某遂于2024年3月起诉饶某,要求非婚生子归自己抚养,饶某依法承担抚养费用。承办法官厘清诉求后,劝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饶某从2024年4月起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这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考虑到饶某作为孩子的母亲,怠于履行监护职责,忽视了未成年人在成长期间的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临川区人民法院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向饶某下发《家庭教育令》,要求饶某切实履行监护职责,主动增加与孩子的沟通联系和情感交流,定期了解孩子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保障孩子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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