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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12/2023-49443

    发文机关: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4-21

关于转发《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 市住建局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英国威廉希尔公司高新区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现将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通知》(赣建办文[2022]18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落实以下几点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培训对象及人数

本次培训活动主要针对乡村建设工匠中能组织不同工种的工匠承揽农村建房等小型工程项目,具有丰富实操经验、较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业务骨干;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时间和人数,原则上各县(区)培训带头工匠人数不低于市局下达的指标(见附件2)。

二、严密组织培训及考核

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梳理摸排本地“乡村建设带头工匠”情况,会同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好培训活动。培训课时由各地结合实际需求安排,原则上不少于24个课时,包括基础课、技能课与实训课等必要环节。省厅已委托第三方机构编写培训教材和技能测试题库,电子版届时将发给各地,培训结束后,省住建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培训的“乡村建设带头工匠”进行考核。

三、其他有关要求

1.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乡村建设工匠”模块中录入乡村建设工匠和“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基本信息、培训记录、工程业绩,建立从业信息数据库,做好与相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信息共享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符合职业培训补贴条件的,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2.请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于2023年1月12日前,将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情况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联系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科 李千祥、唐郭俊

联系电话:0794-8233271

 

附件1:《关于开展“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活动的通知》(赣建办文[2022]183号).pdf

附件2:各县(区)“乡村建设带头工匠”培训指标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