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Z0008/2023-48583
发文机关: 市财政局
文 号: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3-02-21
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的通知抚财农指〔2023〕6号
来源: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财政局
各县(区)财政局、高新区财政局、东临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加快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经研究,现将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列“21305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财政资金直达工作的通知》(财办〔2022〕12号)要求,市级衔接资金纳入直达系统管理(标识:99其他),请各县(区)及时完成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录入等工作。
二、广昌县、乐安县等两个脱贫县请按照《江西省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赣财扶〔2021〕6号)有关规定整合使用资金。
三、各县(区)财政部门请按照《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抚财扶〔2021〕13号)要求,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切实加强项目库建设,强化项目实施管理,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落实绩效管理要求,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
分配表
02 附件:2023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一批)分配表(附件).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