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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FZ0000/2022-48117

    发文机关: 市发展改革委

    文   号:

  • 文件有效性:

    成文日期: 2022-10-21

关于公开征求《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发改委

关于公开征求《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通知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9号)精神,市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201771)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江西省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赣水农水字〔2022〕5号)的工作部署。市发改委初拟了《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修改完善,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意见建议于11月21日前,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反馈我委。

邮箱地址:55657932@qq.com,电话:0794-8276551

附件1:《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农业供水定价方案说明》

 

20221021

附件1:

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

农业供水定价方案

(征求意见稿)

 

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9号)精神,市政府《英国威廉希尔公司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201771)工作部署要求。按照《江西省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赣水农水字〔2022〕5号)的工作部署。促进节约水资源,维护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市管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政策,制定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农业供水价格方案如下:

一、价格项目

市管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农业供水价格(支渠、斗渠及田间渠由所在县(区)负责运行维护农业水价由所在县区另行核定

二、具体标准

 (一)灌区农业供水未安装计量装置的,市管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农业供水价格,灌溉区按面积30.52元/亩.年。

(二)灌区农业供水已完成安装计量装置的,也可按照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水利厅联合发布的江西省农业用水定额》(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619—2017),核定灌区农业用水定额为586.8吨/.年,用水价格为0.052元/吨,同一计量装置下的农业用水,按灌溉面积分摊。

(三)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灌区农业用水定额为586.8吨/.年,用水超定额50%及以内部分,终端水价加价50%;超定额50%以上的部分,终端水价加价100%。超定额用水加价收入由骨干水利工程与末级渠系水利工程50%分成。

三、有关要求

(一)建立农业供水成本分摊机制。考虑到灌区农户的承受能力,灌区农户实际承担农业水价与制定的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价格的差额,通过地方财政补助和农业用水精准补贴、节水奖励、高标准农田建设补贴等方式予以统筹解决,即:运行维护成本水平价格=用水户实际承担的农业水价+地方财政补助+奖励补贴资金+其他资金。

(二)加强统筹协调。廖坊管理局要加强与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所涉县区政府统筹协调,尽大力整合灌区国家农业财政补贴资金、精准补助等各方面资金,尽量减轻灌区农户负担。需灌区农户缴纳用水费用,弥补灌区东干渠(一期)运行维护资金不足时,另行向市政府请示。

(三)加强资金监管。廖坊管理局要加强资金监管,制定农户缴纳水价费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监管机制,明确资金使用范围,不得挪用。

本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

 

附件2:

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

农业供水定价方案说明

 

一、基本情况

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专管机构为市政府直属正处级准公益性事业单位的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事业编制人员42人,聘用人员8人,退休人员5人,经费来源主要为市级财政补贴。总控灌面积17.17万亩(其中东乡区60348亩,金溪县68272亩,东临新区43080亩),由1条主干渠(即东干渠,全长82.3公里)、6条支渠(长29.45公里)、17条斗渠(长38.75公里)以及相配套渠系建筑物组成,工程投资6.92亿元。途径东乡、金溪、东临新区的11个乡镇(场),39个村委会,全长82.3 Km,向东乡县城输送1个流量的城市工业、生活用水。按照《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廖坊灌区管理办法》运行维护职责划分,东干渠由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负责运行维护,支渠、斗渠及田间渠由所在县(区)负责运行维护。

二、制定价格的依据

(一)国家有要求。一是2016 年 1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要求用10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机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水平。水利部办公厅以《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办农水函2019302号),要求对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认真评估现行水价,对不能反映供水成本的水价,要按照《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做好农业供水成本核算。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934号)要求各地持续稳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做好农业水价调整工作,国家将依托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督促各地加快改革进度,确保2025年如期完成改革。二是国家层面陆续制定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200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利部第4号令《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的通知》(水财经〔2007〕470号)等文件,对如何科学、准确地核算、制定管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进行了规范。

(二)省里有贯彻意见。一是2016年8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639号),对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提出了具体意见。2022年,印发了《江西省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赣水农水字〔2022〕5号)明确“省、市直管灌区要加快完成灌区改革任务,持续推进骨干工程成本监审和价格调整”为2022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重点任务之一二是省发改委、省水利厅对国家制定管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进行了细化。先后制定了《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发改收费字〔2004405号)和经省政府同意的《江西省发展改革委 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等细化文件。

(三)市政府有落实方案。《英国威廉希尔公司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抚府办〔201771号)号明确“跨县(区)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市政府制定”等相关要求。

三、具体价格说明

(一)关于成本监审情况。20229月,我委价格调控和成本监审科对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农业供水成本进行了监审。经监审,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灌区有效灌溉面积17.17万亩,2016年至2018年农业供水年平均成本524.01万元,折合农业供水单位成本30.52/·按照江西省农业用水定额》(江西省地方标准DB36/T 619—2017),核定灌区农业用水定额为586.8吨/·年,供水价格为0.052元/吨。

(二)关于具体供水价格。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为政府全额投资,其管理人员为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且日常工作运行由财政拨款,不存在资产收益等情形,供水价格水平仅为东干渠(一期)工程日常维护、运行所需成本。因此,按照成本监审的价格水平,确实供水价格。

(三)关于超额累进加价制度。一是建立农业供水超额累进加价制度是国家、省、市农业水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二是参考省管的赣抚平原、潦河、袁惠渠等3个省管灌区骨干工程农业水价超额累进加价制度设定。

(四)关于分类制定水价。考虑到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主要以灌溉水稻种植为主,其他经济作物及水产养殖占比基本可忽略,且其他经济作物及水产养殖均未安装有效计量装置。因此,此次定价,其他经济作物及水产养殖等以水稻灌溉计算。

(五)关于农户实际缴纳供水费用。目前,廖坊灌区东干渠(一期)工程运行维护管理费用,全部由市、县(区)两级财政整合各项农业资金进行补贴,农户未交纳供水费用。考虑到财政农业补贴资金的不确定性,明确由廖坊水利枢纽管理局,根据财政补贴情况,向市政府另行报告,确定农户交纳供水费用,弥补运行维护管理资金缺口。

公告期间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建议。